中国教育报公告登报

时间:2019-02-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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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范本:

根据《xxxxxx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违规违纪处理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北京xxxx有限公司 赵xx、闫xx因条件成立,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请上述两人到xxxxxx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xxxx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六日 

****同志:
你于2017年12月12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并未征得部门及分管领导的同意下擅自离开单位,至今未归,依据《劳动合同法》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尽快到水电分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联系电话:0591-8****
特此公告。
                    **分公司
                                    2018年4月22日


公告
 
****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xxxx)已于xxxx年xx月xx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完成股东变更,原法人xxx成变更为xxx。现声明***xxx有限公司变更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变更前的法人和股东承担,特此公告。
 
分立公告
北*****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280,000,000.00元), 2013年5月16日经公司股东决定,北京***公司通过存续式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公司(新设的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分立后的北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万整(¥230,000,000.00元),北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原北京***公司依据京地出(合)字(2007)第0006号土地出让合同***未付工程款、银行贷款等债务由分立后的北京***有限公司承继。原北京***公司除上述债务外的其他债务由分立后的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承继。

《中国教育报》创刊于1983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名,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的以教育新闻为主的全国性日报。 [1]  是国内惟一一份国家级的,面向全国教育界的教育日报,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具权威和最有影响力的教育新闻媒体。
《中国教育报》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育战线全体师生员工,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是广大师生员工的挚友和知音。《中国教育报》全面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教育部指导全国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具体工作规划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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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获得第三届全国“百强报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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